这两天中国顶级钢琴演奏艺术家李云迪嫖娼被抓的事件成了娱乐头条新闻。与其说人们对李云迪抱有浓厚的兴趣,不如直接说,人们更多地是被“嫖娼”所吸引。
主流媒体迅速第一时间发声——人民快评:李云迪嫖娼被拘,黑白琴键容不得“黄”;央视评李云迪嫖娼被抓:自作孽不可活。
中国音乐家协会发布声明:取消李云迪会员资格。
川音取下李云迪钢琴工作室门牌,他母校官网删掉了有关他的信息。
演出行业协会:对李云迪进行从业抵制。(这个相当于绝了李云迪以弹钢琴或其他表演形式谋生的可能,就是不让他吃这碗饭了)。
《披荆斩棘的哥哥》第十一期(下)李云迪被打码。
广州终止李云迪城市形象代言人资格。
李云迪个人社交账号被禁言。
李云迪的品牌代言自然也遭受毁灭性影响。
……
一般人一般性嫖娼,按照法规,会处以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的罚款,毕竟一般的嫖娼只是犯法,不属于犯罪;但对于李云迪而言,嫖娼的后果则似乎一切都毁了!
对此,很多吃瓜群众有各自不同的看法。
有观点认为,嫖娼只是寂寞单身男人都可能会犯的错误,男人何苦为难男人,其实有些国家甚至是允许卖淫嫖娼的。
有观点认为,明星、公众人物就应该是完美的,不能有道德瑕疵,给人坏的榜样。
有观点认为,明星、公众人物也是人,是人便难免犯错,何况有些错实际上几乎真的没有伤害到任何人。
有观点认为,明星犯错就是罪不可恕,必须追加各种惩罚,甚至灭了他,让人更痛快。
有观点认为,犯错,给予相应的处罚即可,应该一切依法办事,一切不能违背法律,不能过度对犯错的人追加法律规定以外的惩罚。人人宽容有爱的社会,比人人互相憎恨的社会是否更加美好呢?
您持怎样的观点,有怎样的高见呢?
(文/编辑 杜益州)